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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 |
一、 |
測驗日如遇颱風或不可抗力的天然災害將順延一週,或擇期再辦,屆時另行公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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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|
各次測驗依報考人數及試場容額安排於週六、日分數個場次辦理。恕不受理報考者指定測驗日期及場次。如報考人數踴躍,本中心得視各考區考生人數及試場容額另做安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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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 |
各級數初試通過者,始得報名該級數複試(經網路或語音查詢初試成績達通過標準,即可報名該級複試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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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高級測驗採網路報名,電子簡章預定於97年6月間公布於本中心網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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◆ |
因本年度第1次初級複試成績公布日期晚於第2次初級初試報名截止日,需要者可先報名第2次初級初試,待第1次初級複試成績公布,通過複試但已經報名第2次初級初試者,本中心將主動辦理退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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